動物售賣及繁育
動物售賣及繁育
引言
為了保障動物福利和保護動物及公眾健康,香港法例第139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管動物售賣商、狗隻繁育者及任何售賣或要約出售狗隻人士的活動。
任何人士出售或要約出售動物或禽鳥,除了自己的寵物或寵物後代的人士外,都必須領取動物售賣商牌照。
任何出售狗隻的人士,不論該人士是否將其狗隻作為寵物飼養,均需領取牌照或許可證。現時有三種牌照及一種許可證應用於規管出售狗隻:
- 動物售賣商牌照(ATL) - 用作在領有牌照的處所出售從准許來源獲得的狗隻 (但不可繁育狗隻) 。動物售賣商牌照亦適用於出售其並非作為寵物飼養的其他種類的動物或禽鳥的人士。牌照上將列明獲准進行售賣的動物或禽鳥的種類。
- 甲類繁育狗隻牌照(DBLA) - 給在領有牌照的處所(應是持牌人的正常居住地) 飼養四隻或以下雌性狗隻作繁育用途,並出售該等狗隻或其後代的人士。
- 乙類繁育狗隻牌照(DBLB) - 給在領有牌照的處所飼養五隻或以上雌性狗隻作繁育用途,並出售該等狗隻或其後代的人士。
- 單次許可證 - 給出售自己寵物狗隻的人士。狗主須已是狗隻的登記畜養人並為期至少四個月。同一人士於四年期內最多可獲簽發兩張許可證。
此外,亦需要注意:
- 禁止出售狗隻予未滿16歲的人士;
- 「出售」一詞的定義包括轉讓動物以換取代價的行為。「代價」包括同意進行某項獨立交易以換取動物(如購買寵物用品或寵物食品);
- 為了動物福利而進行非牟利性質的真正領養活動的人士可申請豁免動物售賣商牌照。
若你正在考慮飼養寵物,不妨先考慮領養,這樣你就可以拯救一隻無家動物的生命!若你已決定購買狗隻,請點擊這裡。欲了解有關購買其他種類的寵物的資訊,請點擊這裡。
常見問題
若你已決定購買狗隻,你應只向持牌動物售賣商、持牌狗隻繁育者或單次許可證持有人購買。切勿購買來歷可疑或不明的狗隻,因為這些狗隻的狀況未被監察,會增加牠們患病(包括狂犬病)的風險。請參閱「有關購買狗隻的資料」。
你可在每種牌照和許可證的相關網頁找到更多常見問題。
有關動物售賣商牌照的資料
如你打算從事動物售賣商活動,你必須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申領動物售賣商牌照,否則即屬犯罪,在規例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0港元。
持牌動物售賣商可出售的動物或禽鳥種類:
貓、毛絲鼠、狗 (見另一網頁)、家兔、白老鼠、小沙鼠、天竺鼠、倉鼠、蜥蜴#、小白鼠、蛇#、水龜和陸龜#、所有禽鳥,但雞、鴨、鵝、鴿和火雞除外。
# 可出售的物種設有限制。
動物售賣商有責任確保在其照顧下的動物享有良好的動物福利。所有持牌人必須時刻遵從牌照條件和營業守則。在規例下,持牌人如不遵從牌照條件或營業守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港元。
在規例下,動物售賣商牌照的簽發或續期只適用於「適當人選」。曾被裁定觸犯虐待動物罪或曾嚴重違反牌照條件者,或會被視作不再適合持有牌照。
營業守則有甚麼內容?
營業守則羅列了對領有牌照的處所和照顧動物的詳細要求,以保障動物福利。
簡而言之,營業守則羅列了對以下範疇的要求:
- 動物的空間要求;
- 處所和圍封物的標準;
- 保護措施,保護動物免遭不利的條件影響;
- 光度和通風;
- 衞生和清潔;
- 營養和動物健康;
- 控制害蟲;以及
- 保存記錄。
牌照條件載錄了甚麼資料?
牌照條件會根據持牌人獲准出售的動物或禽鳥物種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例子:
- 持牌人不可出售懷疑感染疾病的動物;
- 供出售的貓隻必須已接受由註冊獸醫執行的防疫注射;
- 不可出售未斷奶的動物;
- 只限在領有牌照的處所實體展示供出售的動物;
- 要採取預防措施以防動物逃走;
- 不可出售危險的爬蟲類動物如毒蛇。
本網頁旨在提供摘要,而並未涵蓋所有細節。你應參閱相關文件,以知悉對持牌人具法律約束力的詳細條件。
如何申領牌照
從以下途徑索取申請表、營業守則和牌照條件:
- 在漁護署的網站下載;或
-
親臨漁護署的辦事處索取。
(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五樓)
把已填妥的申請表經以下方式交回漁護署:
- 傳真至 2311 3731;或
- 郵寄至漁護署;或
- 親自送交漁護署的辦事處。
遞交申請表時須連同下列文件:
- 準備用作營業的鋪位簡圖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漁護署人員會在十天內處理你的申請,並安排視察有關處所。
重要注意事項
持牌人有責任確保領有牌照的處所符合其他政府部門及所有法定文書(如大廈公契)對有關處所的要求(包括法定要求) 。
你必須待獲發牌照後,方可開始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
除非你得到漁護署許可,否則不得在獲發牌照後對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或戶外範圍(如有)作出任何重大的更改或修改。
牌照有效期由簽發日期起計一年。在牌照到期前約兩個月,你或會收到漁護署有關續牌的通知書。你必須相應地安排續牌。
由2017年3月20日起,首次批給牌照的牌照費為3,780元,續期費為2,970元。
查詢:
常見問題
根據此條例規定,凡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受管制物種的標本,不論屬活體的、死體的、其部分或衍生物,均須事先申領由漁護署發出的許可證。因此,如你打算出售的食用爬蟲類動物屬此條例下的受管制物種,你須事先向漁護署申領許可證。請按此參閱管制詳情。
動物售賣商(狗隻售賣商)牌照
動物售賣商牌照(「ATL」)適用於在領有牌照的處所出售(但不可繁育狗隻)從指定來源獲得的狗隻的人士。(欲了解更多有關出售其他動物或禽鳥的動物售賣商牌照的資訊,請按此)。
持牌人須遵從一系列牌照條件及營業守則。持牌人須強制遵從該等文件,如不遵從,最高可被罰款50,000港元及被取消牌照本頁所提到的牌照條件和營業守則將適用於根據第139B章。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填寫申請表格並將其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一併交回漁護署。你可按此連載到申請表格。請細閱「申請人注意事項」。你亦應細閱營業守則及牌照條件,以確保你在獲簽發牌照後能遵從該等營業守則及牌照條件。
在收到你的申請後,漁護署職員將在10個工作天內聯絡你,以安排對有關處所進行初步視察。視察期間,職員將評估處所是否符合相關規例及營業守則的要求。如有必要,我們亦可能會要求你提交更多證明文件。請注意,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擬定的狗隻飼養及出售活動符合所有法律文書(如土地契約、租約、大廈公契及任何其他文書)對有關處所的要求。
若處所未能達到所需標準,負責視察的職員會就你所需採取的措施給予建議。
若申請獲批准,你將收到書面通知,且你需支付牌照費並於漁護署總部領取牌照。
營業守則
營業守則羅列了對領有牌照的處所和照顧狗隻的詳細要求,以保障動物福利。持牌人對狗隻負有「謹慎責任」,須妥善照料狗隻和時刻確保狗隻享有良好的動物福利。 簡而言之,營業守則詳述以下內容:
- 持牌人和員工的培訓要求;
- 每隻狗的空間要求和處所的標準;
- 運動要求;
- 光度、通風和衞生;
- 餵飼、梳理毛髮和預防護理(包括防疫注射);
- 有需要時,所有狗隻必須接受由註冊獸醫提供的適當治療。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詳細閱讀營業守則,因為一旦獲簽發牌照,遵守營業守則便成為一項法定要求。這裡將會重點探討營業守則的某些方面,以作進一步的說明。
空間要求
圍封物的長度須至少為狗隻身長的三倍,闊度則須至少為狗隻身長的兩倍。(狗隻身長由狗隻鼻尖至尾巴底部的長度。) 若圍封物內飼養超過一頭狗隻(最多四頭),則每增加一頭,所需的最小空間面積便須相應增加25%。
持牌人的培訓要求
動物售賣商牌照(狗隻售賣商)的所有持牌人及其員工均須修讀培訓課程,該課程須涵蓋狗隻飼養的各種方面。有系統的培訓課程可由任何外界的教育機構提供。漁護署已設計出基本課程大綱,課程大綱將載列培訓的核心科目。持牌人可自由選擇任何課程提供者,前提是相關課程已獲漁護署認可。
所有持牌人及其員工須完成核心大綱,以確保他們具備基本技能。持牌人及負責督導的員工還須完成若干額外培訓,以達致更高的技能水平。
課程結束時將以多項選擇題(MCQ)的形式進行考試。
課程提供者須核對課程參加者的身份並簽發畢業證書予成功修畢課程參加者。
持牌人可在牌照簽發日期之後的12個月內完成課程,亦可在申請牌照之前修讀相關課程(視乎情況而定),但牌照的簽發受正常程序的規限,並非自動簽發。培訓屬強制性,在指定時間範圍內未參與培訓的任何持牌人將被視為已違反營業守則。他們可能會被檢控且牌照不獲續期。
下列培訓機構提供已獲漁護署認可的課程。請與他們聯絡,以獲取更多詳情及進行報讀:課程提供機構名單
牌照條件
總括而言,附於動物售賣商牌照(狗隻售賣商)的牌照條件涵蓋下列方面:
- 漁護署將會定期巡查所有領有牌照的處所 - 持牌人必須容許獲授權人員進出處所和檢查相關記錄;
- 必須保存良好記錄,對有需要交給買家的文件亦有具體的說明;
- 所有供出售的狗隻必須已植入晶片、已接受由註冊獸醫執行的兩次防疫注射及必須滿10週大;
- 只限在領有牌照的處所實體展示供出售的狗隻 — 不得將狗隻帶離相關處所以向購買者展示;
- 漁護署對獲准許供出售的狗隻的來源有所限制(見下) ;
- 持牌人必須在出售狗隻的廣告或任何形式的推廣上列明其牌照號碼(如為個別狗隻刊登廣告,持牌人亦須列明狗隻的晶片編號) ;
- 未能遵從牌照條件的持牌人可被罰款50,000港元。
以上內容並未涵蓋所有細節,請參閱實際牌照條件以了解詳細要求。
持牌動物售賣商獲准出售的狗隻的來源:
(i) 合法進口狗隻:
附有漁護署簽發的有效進口許可證/特別許可證(黃色副本),及出口地獸醫機構簽發的有效健康證明書正本;
(ii) 由其他持牌狗隻繁育者合法繁育的後代:
附有由漁護署加簽的狗隻繁育者聲明書(黃色副本);
(iii) 從單次許可證持證人士獲得:
附有單次許可證的黃色副本; 或
(iv) 從其他持牌動物售賣商獲得:
狗隻必須來自上列第 (i)至(iii)項的獲認可來源,並附有相應的合法來源證明。
記錄保存
持牌人須於相關處所保留所有供出售狗隻的銷售記錄冊。 [附件SR]
牌照費及有效期
首次批給牌照的牌照費為3,780元,續期費為2,970元。牌照的有效期為12個月。
重要注意事項
你必須在獲發牌照後才開始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
除非你得到漁護署的許可,否則不得在獲發牌照後對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或戶外範圍(如有)作出任何重大的更改或修改。
在牌照到期前約兩個月,你或會收到由漁護署發出的有關續牌的通知書。你必須相應地安排續牌。
常見問題
申請
手續
如何申領動物售賣商牌照
2. 將已填妥的申請表經以下方式遞交漁護署:
- 傳真至2311 3731 ;或
- 郵寄至漁護署 ;或
- 親自遞交至漁護署的辦事處 。
遞交申請表時須連同下列文件:
- 準備用作營業的舖位簡圖;及
- 申請人的商業登記證的副本。
3. 漁護署職員會在十天內處理你的申請並安排視察有關處所 。
4. 若漁護署認為該處所及其設施已符合發牌標準,便會批准有關申請。申請人在繳交所需的牌照費用後,漁護署便會發出有關牌照。所有已繳之牌費,將不獲退款。
收費
由2017年3月20日起,首次批給牌照的牌照費為3,780元,續期費為2,970元。
注意事項
申請人應注意的事項
你有責任確保有關處所符合其他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的要求,例如地政總署、環境保護署及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等。
你必須在牌照批給後才開始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並必須時刻遵守營業守則、附加條件和其他相關條件。
附加條件
(適用於獲批准售賣食用爬蟲類動物的商販)
- 持牌人可出售的爬蟲類動物包括蜥蜴、蛇和龜。
- 除飯鏟頭、過山烏、金脚帶、銀脚帶和海蛇外,其他種類毒蛇在未獲得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書面批准之前,均不得在持牌處所內畜養。
- 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活生毒蛇。
- 所有在處所內供售賣的爬蟲類動物必須時刻被妥善地困住以防止牠們逃走。
- 持牌人在輸入毒蛇或在處所內畜養毒蛇前,必須事先確保在該處所內,或在鄰近之政府醫院急症室內,備有適當之抗蛇毒血清。
- 所有接觸爬蟲類動物或負責清理其排泄物的人員必須穿上易於清潔的手套;這些手套於使用後必須被徹底地清潔消毒或被適當地棄置。
有效期
動物售賣商牌照的有效期
牌照有效期為簽發日期起計一年。
續領
持牌人在牌照到期前至少兩個月內會收到由漁護署寄發的續牌通知書。
填妥及簽署通知書上的回條部份然後郵寄或傳真至漁護署,漁護署便會安排有關的續牌程序。
更改
禁止在批給牌照後作出更改
除非獲漁護署署長書面許可,否則持牌人不得在牌照批給後對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或戶外範圍作出任何重大的更改或修改。
刑罰
由2017年3月20日起,任何人無牌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0,000元。
聯絡我們
漁農自然護理署
動物管理(行動)科
營業守則
持牌人須遵守的營業守則(節錄):
-
任何用以限制動物或禽鳥的圍欄、籠、隔室、棚屋或構築物,必須:
- 保持維修良好;
- 保持乾爽清潔;
- 容許動物方便地取得食物和水;及
- 容許動物自由地走動和舒適地站立、坐下或躺臥。
-
任何房間、建築物、處所等地方必須:
- 保持維修良好;
- 設有足夠的、適合飲用的水供應及設有適當的排水設施讓過量的水流走;
- 有足夠的空間以供貯存新鮮食物及臥墊;
- 有足夠的新鮮空氣流通;
- 有充足而優質的照明。
-
衞生標準
- 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及戶外範圍須保持清潔衞生,並須備有消毒劑供應;
- 供給動物的食物必須足夠、不受污染、有益健康和有營養;
- 供應給動物的水須適合飲用和不經污染;
- 每天須將所有排泄物及其他廢物移離不少於一次;
- 須維持一個控制及消滅蟲的計劃。
法例
有關動物售賣商的法例
香港法例第139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範出售或提供動物或禽鳥作出售的動物售賣商。
如果你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你必須在營業前申領由漁農自然護理署(下稱漁護署)發出的動物售賣商牌照。
你可按此參閱有關上述規例的詳情。
申請人應注意的其他相關法例
你應確保同時符合其他條例的規定,例如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及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等。
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列出管制瀕危物種貿易的細則。它亦載有受管制物種的名單、許可證費用及適用於香港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指引。
根據此條例規定,凡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受管制物種的標本,不論屬活體的、死體的、其部分或衍生物,均須事先申領由漁護署發出的許可證。因此,如你打算出售的食用爬蟲類動物屬此條例下的受管制物種,你須事先向漁護署申領許可證。請按此參閱管制詳情。
申請
手續
如何申領動物售賣商牌照
2. 將已填妥的申請表經以下方式遞交漁護署:
- 傳真至23113731;或
- 郵寄至漁護署;或
- 親自遞交至漁護署的辦事處。
遞交申請表時須連同下列文件:
- 準備用作營業的舖位簡圖;及
- 申請人的商業登記證的副本。
3. 漁護署職員會在十天內處理你的申請並安排視察有關處所。
4. 若漁護署認為該處所及其設施已符合發牌標準,便會批准有關申請。申請人在繳交所需的牌照費用後,漁護署便會發出有關牌照。所有已繳之牌費,將不獲退款。
收費
由2017年3月20日起,首次批給牌照的牌照費為3,780元,續期費為2,970元。
注意事項
申請人應注意的事項
你有責任確保有關處所符合其他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的要求,例如地政總署、環境保護署及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等。
你必須在牌照批給後才開始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並必須時刻遵守營業守則、附加條件和其他相關條件。
附加條件
部份在牌照附加的條件
(適用於獲批准售賣食用禽鳥的商販)
- 售賣食用禽鳥的商販可出售的禽鳥品種包括石雞、山雞和珍珠雞,但不包括如雞、火雞、鴨、鴿及鵝等家禽。
- 所有出售的禽鳥必須沒有呈現疾病的臨床徵狀及對H5禽流感測試結果呈陰性反應;
- 放置禽鳥的籠子不能過份擠迫。
- 籠子的設計須防止鳥糞或廢屑跌在禽鳥身上。
- 每個籠子只可放置一種鳥類,不得在同一個籠子放置多於一種鳥類。
有效期
動物售賣商牌照的有效期
牌照有效期為簽發日期起計一年。
續領
持牌人在牌照到期前至少兩個月內會收到由漁護署寄發的續牌通知書。
填妥及簽署通知書上的回條部份然後郵寄或傳真至漁護署,漁護署便會安排有關的續牌程序。
更改
禁止在批給牌照後作出更改
除非獲漁護署署長書面許可,否則持牌人不得在牌照批給後對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或戶外範圍作出任何重大的更改或修改。
刑罰
由2017年3月20日起,任何人無牌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0,000元。
聯絡我們
漁農自然護理署
動物管理(行動)科
營業守則
持牌人須遵守的營業守則(節錄):
-
任何用以限制禽鳥的圍欄、籠、隔室、棚屋或構築物,必須:
- 保持維修良好;
- 保持乾爽清潔;
- 容許禽鳥方便地取得食物和水;及
- 容許禽鳥自由地走動和舒適地站立、坐下或躺臥。
-
任何房間、建築物、處所等地方必須:
- 保持維修良好;
- 設有足夠的、適合飲用的水供應及設有適當的排水設施讓過量的水流走;
- 有足夠的空間以供貯存新鮮食物及臥墊;
- 有足夠的新鮮空氣流通;
- 有充足而優質的照明。
-
衞生標準
- 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及戶外範圍須保持清潔衞生,並須備有消毒劑供應;
- 供給禽鳥的食物必須足夠、不受污染、有益健康和有營養;
- 供應給禽鳥的水須適合飲用和不經污染;
- 每天須將所有排泄物及其他廢物移離不少於一次;
- 須維持一個控制及消滅蟲的計劃。
法例
有關動物售賣商的法例
香港法例第139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範出售或提供動物或禽鳥作出售的動物售賣商。
如果你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你必須在營業前申領由漁農自然護理署(下稱漁護署)發出的動物售賣商牌照。
你可按此參閱有關上述規例的詳情。
申請人應注意的其他相關法例
你應確保同時符合其他條例的規定,例如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及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等。
甲類繁育狗隻牌照
甲類繁育狗隻牌照(甲類牌照)是給在領有牌照的處所飼養四隻或以下雌性狗隻作繁育用途,並出售該等狗隻或其後代的人士。此牌照的另一非正式名稱為「家庭式繁育者」牌照,原因是此牌照旨在發給與繁育狗隻住在同一處所的人士。此牌照允許出售「已登記的」雌性繁育狗隻、其後代及在先前已登記的雌性狗隻。
持牌人須遵從一系列牌照條件及營業守則。持牌人須強制遵從該等文件,如不遵從,最高可被罰款50,000港元及被取消牌照。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填寫申請表格並將其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一併交回漁護署。你可按此連載到申請表格。請細閱「申請人注意事項」。你亦應細閱營業守則及牌照條件,以確保你在獲簽發牌照後能遵從該等營業守則及牌照條件。
在收到你的申請後,漁護署職員將在10個工作天內聯絡你,以安排對有關處所進行初步視察。視察期間,職員將評估處所是否符合相關規例及營業守則的要求。如有必要,我們亦可能會要求你提交更多證明文件。請注意,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擬定的狗隻飼養、繁育及出售活動符合所有法律文書(如土地契約、租約、大廈公契及任何其他文書)對有關處所的要求。
若處所並未達到所需標準,負責視察的職員會就你所需採取的措施給予建議。
若申請獲批准,你將收到書面通知,且你需支付牌照費並於漁護署總部領取牌照。
營業守則
營業守則羅列了對領有牌照的處所和照顧狗隻的詳細要求,以保障動物福利。持牌人對狗隻負有「謹慎責任」,須妥善照料狗隻和時刻確保狗隻享有良好的動物福利。
簡而言之,營業守則詳述以下內容:
- 持牌人的培訓要求;
- 每隻狗的空間要求和處所的標準;
- 運動要求;
- 光度、通風和衞生;
- 餵飼、梳理毛髮和預防護理;
- 為狗隻提供玩樂及社交訓練;
- 用作繁育的狗隻的最低及最高繁育年齡、在限定期間內最多的繁育次數和一生准許生產的胎數;以及
- 有需要時,所有狗隻必須接受由註冊獸醫提供的適當治療。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詳細閱讀營業守則,因為一旦獲簽發牌照,遵守營業守則便成為一項法定要求。這裡將會重點探討營業守則的某些方面,以作進一步的說明。
空間要求
可在領有牌照的處所飼養的狗隻總數由狗隻體積和處所面積決定。請參閱營業守則第5部份,以查看有關定義及更多詳情。例如,一頭中型狗隻(肩膀(馬肩隆)高度40-60厘米)需要180平方呎的空間。因此,一個700平方呎的單位(實用面積或內部樓面面積)最多可飼養3頭中型狗隻。一頭小型狗隻(肩膀(馬肩隆)高度低於40厘米)需要100平方呎的空間,因此同一處所總共可飼養7頭小型狗隻。在計算狗隻總數時,由已登記成年雌性狗隻產下的五個月以下的後代毋須計算在內。
就某些處所而言,有關人士很容易便可獲得其實用面積(例如:已載於發展商的推銷資料中)。就其他處所而言,負責視察的職員可能需要在現場進行測量,以確定內部樓面面積。
按照甲類牌照的住宅性質,預計狗隻在大部分時間不會被關在籠子裡。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隔離個別狗隻以保護其免受其他狗隻的干擾,例如在發情期間、生產期間、哺乳期間、生病期間或在獸醫建議的情況下。在該等情況下,營業守則第5部份指明了對任何圍封物的最小面積要求(除非註冊獸醫給予其他建議)。
持牌人的培訓要求
甲類牌照的所有持牌人均須修讀培訓課程,該課程須涵蓋狗隻飼養及繁育的各種方面。有系統的培訓課程可由任何外界的教育機構提供。漁護署已設計出基本課程大綱,課程大綱將載列培訓的核心科目。持牌人可自由選擇任何課程提供者,前提是相關課程已獲漁護署認可。
課程結束時將以多項選擇題(MCQ)的形式進行考試。
按課程提供者須核對課程參加者的身份並簽發畢業證書。
持牌人可在牌照簽發日期之後的12個月內完成課程,亦可在申請牌照之前修讀相關課程(視乎情況而定),但牌照的批給受正常程序的規限,並非自動批給。培訓屬強制性,在指定時間範圍內未參與培訓的任何持牌人將被視為已違反營業守則。他們可能會被檢控且牌照不獲續期。
下列培訓機構提供已獲漁護署認可的課程。請與他們聯絡,以獲取更多詳情及進行報讀:課程提供機構名單
牌照條件
總括而言,附於甲類牌照的牌照條件涵蓋下列方面:
- 漁護署將會定期巡查所有領有牌照的處所 - 持牌人必須容許獲授權人員進出處所和檢查相關記錄;
- 必須保存良好記錄,對有需要交給買家的文件亦有具體的說明;
- 作繁育用途的雌性狗隻必須向漁護署進行登記(註冊),漁護署對更改繁育狗隻亦有所限制;
- 持牌狗隻繁育者必須向漁護署職員展示供出售的幼犬及其母犬,並在有關職員的見證下為供出售幼犬的親子關係作出聲明。漁護署或會抽取樣本作脫氧核醣核酸(DNA)測試,以檢定幼犬的親子關係;
- 所有供出售的狗隻必須已植入晶片、已接受由註冊獸醫執行的兩次防疫注射及必須滿10週大;
- 只限在領有牌照的處所實體展示供出售的狗隻;
- 漁護署對獲准許供出售的狗隻的來源有所限制 ;
- 持牌人必須在出售狗隻的廣告或任何形式的推廣上列明其牌照號碼(如為個別狗隻刊登廣告,持牌人亦須列明狗隻的晶片編號) ;
- 未能遵從牌照條件的持牌人可被罰款五50,000港元。
以上內容並未涵蓋所有細節,請參閱實際牌照條件以了解詳細要求。
對「登記」作繁育用途的雌性狗隻的要求
牌照條件規定作繁育用途的雌性狗隻必須在生產前向漁護署進行登記。非登記狗隻生產的任何幼犬不得透過甲類牌照出售。擬登記的任何狗隻必須是屬於持牌人的,並且必須在登記之前至少連續4個月以持牌人名義持有相關狗隻牌照(根據《狂犬病規例》)。
你可以按此下載表格以登記雌性狗隻。你可透過郵寄方式或親自提交申請。在申請獲處理後,漁護署將以書面形式告知你有關結果並隨函附上最新的登記雌性繁育狗隻名冊。
登記狗隻僅可基於下列其中一個原因從名冊中除名:
- 退休 — 若狗隻已滿5歲或已產下4胎(為了鼓勵「提早退休」,這情況低於營業守則中所允許的最高年齡及最多胎數)。基於這個原因從名冊中除名的狗隻不能再次作繁育之用。
- 除退休之外的其他原因 — 在每12個月的牌照有效期內,僅可以此原因將1頭狗隻從名冊中除名。
該等限制可防止立心不良的繁育者頻繁轉換繁育狗隻以規避牌照限制。
「繁育者聲明書」
為遵從牌照條件,持牌人必須在出售後代前就其親子關係作出聲明。持牌人必須作此聲明:擬出售的幼犬是由指定的登記雌性繁育狗隻所生產的。
為作出此聲明,持牌人必須親自向漁護署職員展示幼犬及其母犬。該職員將核查繁育狗隻和幼犬的晶片編號及其防疫注射證明書。持牌人將在該職員的見證下作出聲明且該聲明將由漁護署加簽。
漁護署亦可能會抽取母犬和幼犬的口腔細胞樣本,以利用脫氧核醣核酸(DNA)「指紋分析」進行親子鑒定。
以下的漁護署中心有提供此服務,但必須預約:
提供此服務的地址及開放時間清單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614 3455 或 2614 3477進行預約。你亦可按此下載預約表格,然後透過傳真或電郵發送預約表格以進行預約。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
聲明可在幼犬已植入晶片及接種第一次疫苗後的任何時間作出。
保存記錄
持牌人須保存:
- 繁育狗隻的記錄冊,當中包括有關交配、胎數、後代及出售的資料;
- 在領有牌照的處所飼養的所有狗隻的記錄冊。
牌照費及有效期
首次批給牌照的牌照費為1,350元,續期費為805元。牌照的有效期為12個月。
重要注意事項
你必須在獲發牌照後,才開始出售狗隻或要約出售狗隻。
除非得到漁護署許可,否則你不得在獲發牌照後對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或戶外範圍(如有)作出任何重大的更改或修改。
在牌照到期前約兩個月,你或會收到由漁護署發出有關續牌的通知書。你必須相應地安排續牌。
常見問題
乙類繁育狗隻牌照
乙類繁育狗隻牌照(乙類牌照)適用在領有牌照的處所飼養五隻或以上雌性狗隻作繁育用途,並出售該等狗隻或其後代及來自其他指定來源的狗隻的人士。
持牌人須遵從一系列牌照條件及營業守則。持牌人須強制遵從該等文件,如不遵從,最高可被罰款50,000港元及被取消牌照。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填寫申請表格並將其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一併交回漁護署。你可按此連載到申請表格。請細閱「申請人注意事項」。你亦應細閱營業守則及牌照條件,以確保你在獲簽發牌照後能遵從該等營業守則及牌照條件。
在收到你的申請後,漁護署職員將在10個工作天內聯絡你,以安排對有關處所進行初步視察。視察期間,職員將評估處所是否符合相關規例及營業守則的要求。如有必要,我們亦可能會要求你提交更多證明文件。請注意,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擬定的狗隻飼養、繁育及出售活動符合所有法律文書(如土地契約、租約、大廈公契及任何其他文書)對有關處所的要求。
若處所並未達到所需標準,負責視察的職員會就你所需採取的措施給予建議。
若申請獲批准,你將收到書面通知,且你需支付牌照費並於漁護署總部領取牌照。
營業守則
營業守則羅列了對領有牌照的處所和照顧狗隻的詳細要求,以保障動物福利。持牌人對狗隻負有「謹慎責任」,須妥善照料狗隻和時刻確保狗隻享有良好的動物福利。
簡而言之,營業守則詳述以下內容:
- 持牌人和員工的培訓要求;
- 每隻狗的空間要求和處所的標準;
- 運動要求;
- 光度、通風和衞生;
- 餵飼、梳理毛髮和預防護理;;
- 為狗隻提供玩樂及社交訓練;
- 用作繁育的狗隻的最低及最高繁育年齡、在限定期間內最多的繁育次數和一生准許生產的胎數;以及
- 有需要時,所有狗隻必須接受由註冊獸醫提供的適當治療。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詳細閱讀營業守則,因為一旦獲簽發牌照,遵守營業守則便成為一項法定要求。這裡將會重點探討營業守則的某些方面,以作進一步說明。
空間要求及狗隻數量
可在領有牌照的處所飼養的繁育狗隻數量由狗隻體積及可用於飼養狗隻的圍封物的數量和面積決定。請參閱營業守則第5部份,以查看有關定義及更多詳情。狗隻數量亦取決於可用活動範圍、照顧狗隻的人力及其他相關因素。
持牌人的培訓要求
乙類牌照的所有持牌人及其員工均須修讀培訓課程,該課程須涵蓋狗隻飼養及繁育的各種方面。有系統的培訓課程可由任何外界的教育機構提供。漁護署已設計出基本課程大綱,課程大綱將載列培訓的核心科目。持牌人可自由選擇任何課程提供者,前提是相關課程已獲漁護署認可。
所有持牌人及其員工須完成核心大綱,以確保他們具備基本技能。持牌人及負責督導的員工還須完成若干額外培訓,包括有關繁育的課題,以達致更高的技能水平。
課程結束時將以多項選擇題(MCQ)的形式進行考試。
課程提供者須核對課程參加者的身份並簽發畢業證書。
持牌人可在牌照簽發日期之後的12個月內完成課程,亦可在申請牌照之前修讀相關課程(視乎情況而定),但牌照的批給受正常程序的規限,並非自動批給。培訓屬強制性,在指定時間範圍內未參與培訓的任何持牌人將被視為已違反營業守則。他們可能會被檢控且牌照不獲續期。
下列培訓機構提供已獲漁護署認可的課程。請與他們聯絡,以獲取更多詳情及進行報讀:課程提供機構名單
牌照條件
總括而言,附於乙類牌照的牌照條件涵蓋下列方面:
- 漁護署將會定期巡查所有領有牌照的處所 - 持牌人必須容許獲授權人員進出處所和檢查相關記錄;
- 必須保存良好記錄,對有需要交給買家的文件亦有具體說明;
- 作繁育用途的雌性狗隻必須向漁護署進行登記(註冊), 漁護署對更改繁育狗隻亦有所限制;
- 持牌狗隻繁育者必須向漁護署職員展示供出售的幼犬及其母犬,並在有關職員的見證下為供出售幼犬的親子關係作出聲明。漁護署或會抽取樣本作脫氧核醣核酸(DNA)
- 測試,以檢定幼犬的親子關係;
- 所有供出售的狗隻必須已植入晶片、已接受由註冊獸醫執行的兩次防疫注射及必須滿10週大;
- 只限在領有牌照的處所實體展示供出售的狗隻;
- 漁護署對獲准許供出售的狗隻的來源有所限制 ;
- 持牌人必須在出售狗隻的廣告或任何形式的推廣上列明其牌照號碼(如為個別狗隻刊登廣告,持牌人亦須列明狗隻的晶片編號) ;
- 未能遵從牌照條件的持牌人可被罰款五50,000港元。
以上內容並未涵蓋所有細節,請參閱實際牌照條件以了解詳細要求。
對「登記」作繁育用途的雌性狗隻的要求
牌照條件規定作繁育用途的雌性狗隻必須在生產前向漁護署進行登記。非登記狗隻生產的任何幼犬不得透過乙類牌照出售。擬登記的任何狗隻必須是屬於持牌人的,並且必須在登記之前至少連續4個月以持牌人名義持有相關狗隻牌照(根據《狂犬病規例》)。
你可以按此下載表格以登記雌性狗隻。你可透過郵寄方式或親自提交申請。在申請獲處理後,漁護署將以書面形式告知你有關結果並隨函附上最新的登記雌性繁育狗隻名冊。
登記狗隻僅可基於下列其中一個原因從名冊中除名:
- 退休 — 若狗隻已滿5歲或已產下4胎(為了鼓勵「提早退休」,這情況低於營業守則中所允許的最高年齡及最多胎數)。基於這個原因從名冊中除名的狗隻不能再次作繁育之用。
- 除退休之外的其他原因 — 在每12個月的牌照有效期內,僅可以此原因將雌性繁育狗隻總數的10%從名冊中除名。
該等限制可防止立心不良的繁育者頻繁轉換繁育狗隻以規避牌照限制。
「繁育者聲明書」
為遵從牌照條件,持牌人必須在出售後代前就其親子關係作出聲明。持牌人必須作此聲明:擬出售的幼犬是由指定的登記雌性繁育狗隻所生產的。
為作出此聲明,持牌人必須親自向漁護署職員展示幼犬及其母犬。該職員將核查繁育狗隻和幼犬的晶片編號及其防疫注射證明書。持牌人將在該職員的見證下作出聲明且該聲明將由漁護署加簽。
漁護署亦可能會抽取母犬和幼犬的口腔細胞樣本,以利用脫氧核醣核酸(DNA)「指紋分析」進行親子鑒定。
以下的漁護署中心有提供此服務,但必須預約:
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614 3455 或 2614 3477 進行預約。 你亦可按此下載預約表格,然後透過傳真或電郵發送預約表格以進行預約。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
聲明可在幼犬已植入晶片及接種第一次疫苗後的任何時間作出。
保存記錄
持牌人須保存:
- 繁育狗隻的記錄冊,當中包括有關交配、胎數、後代及出售的資料;
- 不是在相關處所繁育的任何狗隻的銷售記錄冊(這些狗隻必須只是來自指定來源);
- 在領有牌照的處所飼養的所有狗隻的記錄冊。
牌照費及有效期
首次批給牌照的牌照費為4,700元,續期費為3,510元。牌照的有效期為12個月。
重要注意事項
你必須在獲發牌照後,才開始出售狗隻或要約出售狗隻。
除非得到漁護署許可,否則你不得在獲發牌照後對基本圍封物、畜舍設施或戶外範圍(如有)作出任何重大的更改或修改。
在牌照到期前約兩個月,你或會收到由漁護署發出有關續牌的通知書。你必須相應地安排續牌。
常見問題
單次許可證
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第139B章)簽發的單次許可證適用於出售自己所飼養的寵物狗之人士。漁護署致力宣揚做個盡責寵物主人的訊息;並鼓勵市民在飼養狗隻前,應先詳加考慮自己是否已準備好照顧牠一生。但在一些真實情況(如出國、搬入較細的單位或家庭變故等)下,有時主人不得不為其狗隻尋找新的家。單次許可證為出售其寵物狗的人士提供了一個合法的途徑,但漁護署亦實施一些限制以強調該等交易的偶然性及非商業性。
有關人士在獲簽發單次許可證作出售狗隻之用前,該等人士須持有相關的狗隻牌照 且在申請許可證之前須連續至少四個月為該狗隻的持牌畜養人。待售狗隻須持有由註冊獸醫簽發的防疫注射證明書並須定期接種其他防疫疫苗。
你可在這裡連載到申請表格,並在這裡下載許可證條件。請細閱申請表格中的「申請人注意事項」。你可透過郵寄方式或親自提交申請—請參閱申請表格以了解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及申請方法。
簽發單次許可證的費用為港幣$225元,有效期為6個月。出售狗隻後,你須填寫並簽署許可證的正副本並將黃色副本和防疫注射證明書正本交予購買狗隻的人士。你須在交易完成後五天內將許可證正本(白色),連同狗隻牌照,交回漁護署。在你簽署黃色副本並將其交予購買者後,該副本將用於正式把狗隻的擁有權轉讓給新主人。
許可證持有人須注意的其他重要事項:
- 你於四年期內最多可獲發兩張單次許可證。而該四年期以簽發第一張許可證的日期起計;
- 持證人可向漁護署交回未使用的許可證並重設配額(但你須向漁護署交回未使用的許可證正本及黃色副本)。許可證費用不予退還;
- 你須於交易期間在購買者面前掃描狗隻的晶片,以確保該晶片編號與相關文件(單次許可證、狗隻牌照和防疫注射證明書)所列的編號相符;
- 你不得將狗隻售予未滿16歲的人士。如你不確定購買者是否已滿16歲,你可要求查看年齡證明文件。如果購買者拒絕提供年齡證明,你有權拒絕向其出售狗隻;
- 如你以任何方式(包括在網上及社交媒體上)刊登出售狗隻的廣告,你須在廣告上列明許可證號碼及狗隻的晶片編號;
- 除該許可證上指定的某一狗隻外,持證人不可出售任何其他狗隻;
- 請細閱並遵守「許可證條件」。違反該條件的許可證持有人可被罰款50,000港元。
常見問題
豁免持有動物售賣商牌照
在2017年香港法例第139B章的修訂中,「出售」一詞的定義已被延伸。漁護署過往曾處理此類個案:出售動物的一方會主動提出「免費」贈送動物,但條件是購買者須同意以高出市價的價錢購買寵物用品或飼料等,以彌補動物的成本。
為堵塞這一漏洞,第139B章內有關「出售」的定義現已涵蓋該等類型的交易,即任何轉讓動物以換取代價的行為(包括同意購買寵物用品或飼料等)均被視為出售。
因此,相關人士(包括個人及動物福利機構(AWOs))在進行領養活動時,收取領養費以作為轉讓動物的條件的做法將被視為出售。政府並非意圖限制或規管該等活動,因此個人及機構可提交申請,請求豁免有關人士/機構須持有動物售賣商牌照(ATL)的要求,但申請人/機構須符合特定標準。
動物福利機構獲豁免所依據的標準包括:
- 動物福利機構必須是以註冊社團、註冊公司或註冊信託公司形式成立的法律實體,而且必須是以動物福利為宗旨、並以非牟利的方式、真誠地進行動物領養活動。保障和推廣維護動物福利必須是該機構的核心活動及服務之一。
- 動物福利機構必須是屬於公共性質的慈善團體或慈善信託,並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
- 動物福利機構必須聘用註冊獸醫擔任動物健康及福利的顧問。
符合標準的動物福利機構可寄送相關文件至漁護署申請豁免。機構只要符合特定條件,漁護署就會批給豁免;若機構違反條件或不再符合獲豁免所依據的標準,則豁免可被撤銷。
按此連載到豁免申請表格(動物福利機構)
按此下載機構獲豁免的一般條件
將連同申請表格一併寄送至漁護署的文件:
- 動物福利機構的規管文書(如公司註冊證明書、社團註冊證明書)副本;
- 稅務局發出的慈善機構地位確認書;
- 章程、組織章程大綱或章程細則;
- 由註冊獸醫發出的信件,以確認他/她已擔任動物福利機構的顧問,以及確認他/她已視察動物福利機構的設施(如有)按此下載範本[只提供英文版本];及
- 最近的一套賬目記錄。
你可按此查看有關如何獲取慈善機構地位、成為註冊社團或公司的更多資訊。
個人獲豁免所依據的標準包括:
- 個人活動(動物來源、獲領養動物的類型及數量)及收取的費用須與以動物福利為宗旨、並以非牟利方式、真誠地進行的動物領養活動相符;
- 相關人士收取的領養費乃屬合理,並以收回領養動物所涉及的成本為基準;及
- 個人必須作出聲明,說明他/她是以動物福利為宗旨、並以非牟利方式、真誠地進行動物領養活動。
個人可寄送相關文件至漁護署申請豁免。個人只要符合特定條件,漁護署就會批給豁免;若個人違反條件或個人不再符合獲豁免所依據的標準,則豁免可被撤銷。
按此連載到豁免申請表格(個人)
按此下載個人獲豁免的一般條件
將連同申請表格一併寄送至漁護署的文件:
- 香港身份證副本(除非親自申請);
- 住址證明;及
- 作出申請之前12個月的領養活動記錄,其中包括獲領養動物的數目、類型及品種、動物來源、涉及的醫療費用以及收取的領養費。
相關法例:
《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第139B章)第5A條。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