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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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動物護理」的展板(易拉架)借用表格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現提供四套展板(易拉架),歡迎各學校、屋苑和非政府機構免費借用。展板由本署製作,內容是有關動物護理的,旨在教育市民有關如何「做個盡責任的寵物主人」的知識,提醒他們要盡責照顧好自己的寵物。如你有興趣申請此服務,請致電2729 6215預約。預約成功後,請填妥以下電子申請表格以完成申請程序。

你亦可以按此下載表格,並將填妥的申請表格,傳真至3101 9433或電郵至enquiry_amdd@afcd.gov.hk或郵寄至九龍欽州街西三十六號,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W02室,漁農自然護理署動物管理(發展)科收,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展板」。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729 6215與本署職員聯絡。

(請先閱讀「申請程序」和「申請外借服務守則」)

擬借展板 (請只選擇一套):

(2) 寵物絕育的問與答 (6 塊展板)
(3) 預防狂犬病 (6 塊展板)
(4) 領養寵物 (4 塊展板)
每塊展板約0.6米(闊) x 1.6米(高)。所有展板都是雙語的。
借用人須自行提取及交還所有借用的展板。

(每次限借一個星期,借用期限包括提取及交還展板當日。到期可申請續借,請參閱「申請程序」和「申請外借服務守則」)
驗證碼

聲明

申請程序

  1. 凡申請展板者,申請人請先致電2729 6215 與本署預約,然後於三日內提交電子表格或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否則其預約申請將自動取消。
  2. 凡申請借用展板者,必須於擬定借用日期前一個月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本署只接受預早三個月的申請。所有申請將按先到先得的原則處理。
  3. 所有資料的借用期限為一星期,借用期限包括提取及交還展板當日。如有特別用途需要借用超過一星期,請在電話預約時提出,本署會酌情處理。

申請外借服務守則

  1. 漁農自然護理署免費為學校/屋苑/非政府機構提供展板外借服務。
  2. 借用者必須保持展板清潔及完整,在運送途中尤其要小心處理。凡於借用期間損毀或遺失借出的展板,借用者必須立即通知本署,切勿嘗試自行修補。本署有權追討賠償,包括重新製作、修補及其他有關費用等。
  3. 本署會按先到先得方法處理借用申請。申請接受與否,本署保留最後批核權。若申請的展板因任何原因而未能借出,本署可能無法接受該申請。
  4. 申請如獲批准,本署將於七個工作天內以電郵、傳真、信件或電話覆實。本署會通知申請者提取展板的日期和時間。借用人須在約定日期和時間親臨本署並自行提取及交還所有借用的展板(本署地址:九龍欽州街西三十六號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W02室)。申請人須於約定日期和時間內提取展板,逾期作自動放棄論。
  5. 借用者應自行安排車輛提取及交還展板。借用者須派出一至兩位代表親臨本署領取展板並學習如何安裝展板。代表提取展板時,須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或工作證,以便核對身份。
  6. 借用者必須於提取展板前一天致電 2729 6215 通知本署職員所用車輛的車牌號碼,並在當日帶同學校/屋苑/機構的印章和本署的確認電郵/傳真/信函提取展板。
  7. 展板的借用期限為一星期,借用期限包括提取及交還展板當日。申請人/學校/屋苑/機構若想續借展板,敬請於交還展板限期前至少三個工作天,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 時正至下午12 時30 分,下午1 時30 分至下午5 時正)致電2729 6215申請續借展板。本署會按先到先得方法安排續借申請。申請接受與否,本署保留最後批核權。若展板因任何原因而未能續借,本署可能無法接受該申請。
  8. 展板上的內容所有版權均屬漁農自然護理署所有。
  9. 在任何情況下,申請人/學校/屋苑/機構不得向觀賞者收取任何費用。
  10. 展板須避免被風吹雨打、受潮或被日光直射。展板應放置在無風的室內環境,以避免展板倒下或意外的發生。借用者須在展覽期間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以保障參加者的安全。
  11. 展板在申請人/學校/屋苑/機構保管和使用時對其他人造成任何意外、損傷或損害,本署概不負責。
  12.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729 6215,與本署教育資源主任聯絡。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被漁護署用作處理展板外借服務申請事宜。
  • 漁護署可能將部份資料給予法例授權可接收的其他人士。
  •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十八、二十二及附表一載例的第六原則,申請人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申請人於表格內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會存檔於本署作記錄。申請人如欲查閱及更正本表格所收集的個人資料,請與本署職員聯絡(電話:2729 6215∕傳真:3101 9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