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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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动物护理」的展板(易拉架)借用表格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现提供四套展板(易拉架),欢迎各学校丶屋苑和非政府机构免费借用。展板由本署制作,内容是有关动物护理的,旨在教育市民有关如何「做个尽责任的宠物主人」的知识,提醒他们要尽责照顾好自己的宠物。如你有兴趣申请此服务,请致电2729 6215预约。预约成功後,请填妥以下电子申请表格以完成申请程序。

你亦可以按此下载表格,并将填妥的申请表格,传真至3101 9433或电邮至enquiry_amdd@afcd.gov.hk或邮寄至九龙启德承佑街16号动物管理及动物福利综合大楼3楼,渔农自然护理署动物管理(发展)科收,信封面请注明「申请展板」。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729 6215与本署职员联络。

(请先阅读「申请程序」和「申请外借服务守则」)

拟借展板 (请只选择一套):

展板借用表格:
(2) 宠物绝育的问与答 (6 块展板)
(3) 预防狂犬病 (6 块展板)
(4) 领养宠物 (4 块展板)
每块展板约0.6米(阔) x 1.6米(高)。所有展板都是双语的。
借用人须自行提取及交还所有借用的展板。

(每次限借一个星期,借用期限包括提取及交还展板当日。到期可申请续借,请参阅「申请程序」和「申请外借服务守则」)
验证码

声明

申请程序

  1. 凡申请展板者,申请人请先致电2729 6215 与本署预约,然後於三日内提交电子表格或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否则其预约申请将自动取消。
  2. 凡申请借用展板者,必须於拟定借用日期前一个月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本署只接受预早三个月的申请。所有申请将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处理。
  3. 所有资料的借用期限为一星期,借用期限包括提取及交还展板当日。如有特别用途需要借用超过一星期,请在电话预约时提出,本署会酌情处理。

申请外借服务守则

  1. 渔农自然护理署免费为学校/屋苑/非政府机构提供展板外借服务。
  2. 借用者必须保持展板清洁及完整,在运送途中尤其要小心处理。凡於借用期间损毁或遗失借出的展板,借用者必须立即通知本署,切勿尝试自行修补。本署有权追讨赔偿,包括重新制作丶修补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3. 本署会按先到先得方法处理借用申请。申请接受与否,本署保留最後批核权。若申请的展板因任何原因而未能借出,本署可能无法接受该申请。
  4. 申请如获批准,本署将於七个工作天内以电邮丶传真丶信件或电话覆实。本署会通知申请者提取展板的日期和时间。借用人须在约定日期和时间亲临本署并自行提取及交还所有借用的展板(本署地址:九龙启德承佑街16号动物管理及动物福利综合大楼3楼)。申请人须於约定日期和时间内提取展板,逾期作自动放弃论。
  5. 借用者应自行安排车辆提取及交还展板。借用者须派出一至两位代表亲临本署领取展板并学习如何安装展板。代表提取展板时,须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或工作证,以便核对身份。
  6. 借用者必须於提取展板前一天致电 2729 6215 通知本署职员所用车辆的车牌号码,并在当日带同学校/屋苑/机构的印章和本署的确认电邮/传真/信函提取展板。
  7. 展板的借用期限为一星期,借用期限包括提取及交还展板当日。申请人/学校/屋苑/机构若想续借展板,敬请於交还展板限期前至少三个工作天,於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9 时正至下午12 时30 分,下午1 时30 分至下午5 时正)致电2729 6215申请续借展板。本署会按先到先得方法安排续借申请。申请接受与否,本署保留最後批核权。若展板因任何原因而未能续借,本署可能无法接受该申请。
  8. 展板上的内容所有版权均属渔农自然护理署所有。
  9. 在任何情况下,申请人/学校/屋苑/机构不得向观赏者收取任何费用。
  10. 展板须避免被风吹雨打丶受潮或被日光直射。展板应放置在无风的室内环境,以避免展板倒下或意外的发生。借用者须在展览期间采取适当安全措施,以保障参加者的安全。
  11. 展板在申请人/学校/屋苑/机构保管和使用时对其他人造成任何意外丶损伤或损害,本署概不负责。
  12.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729 6215,与本署教育资源主任联络。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被渔护署用作处理展板外借服务申请事宜。
  • 渔护署可能将部份资料给予法例授权可接收的其他人士。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十八丶二十二及附表一载例的第六原则,申请人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申请人於表格内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将会存档於本署作记录。申请人如欲查阅及更正本表格所收集的个人资料,请与本署职员联络(电话:2729 6215/传真:3101 9433)。